人社部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5 14:47
编辑:燕梦蝶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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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人社部,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疫情和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让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分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分期或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期间将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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