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定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竞争
每一期AI快讯,投资人在投资人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有没有考虑解决中电二,中电四,中电三在非上市板块的同业竞争问题有计划的整合吗
三达A 6月1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定,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竞争中华电力二公司和中华电力四公司是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均由总部统一控制,以市场化机制独立开展业务就业务规模和其他业务指标而言,中华电力二公司和中华电力四公司属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有各自独特的竞争优势,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不利局面目前没有整合计划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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